炒碳投資成風尚 中國版碳交易走出“空中樓閣”

時間:2013-07-09

來源:低碳工業(yè)網

導語:有能源企業(yè)公司透露,碳債券品種也將有望在近期推出,不少中外資銀行已經瞄準碳金融概念開發(fā)相關產品,以期在未來龐大碳交易市場中分得一杯羹。

隨著全球污染的日益嚴重,二氧化碳等污染物的排放量也可以演變?yōu)橐环N商品,而政府則是這種商品的所有者。6月18日,深圳排放權交易所正式啟動碳排放權交易,成為國內首個運行的強制碳市場。啟動當日,有能源企業(yè)公司透露,碳債券品種也將有望在近期推出,不少中外資銀行已經瞄準碳金融概念開發(fā)相關產品,以期在未來龐大碳交易市場中分得一杯羹。

碳排放權交易概念的形成,源于1968年美國經濟學者戴爾斯所提出的理論。在歐洲、美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日益成熟,而在大氣污染治理緊迫的背景下,歷經多輪爭議的中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誕生便顯得“恰逢其時”。業(yè)內人士認為,隨著碳交易市場機制的逐步完善及條件成熟,中國版碳交易市場也同樣需要期貨市場的參與,讓期貨產業(yè)介入到碳價格的發(fā)現(xiàn)過程中,形成真正市場化的交易模式。

能源企業(yè)做起“賣炭翁”

深圳排放權交易所的正式推出,被認為是自“京都議定書”框架以來中國首次進行的碳排放交易的嘗試。據深圳排放權交易所啟動當日交易信息顯示,首個交易日已經完成8筆交易,成交總量為21112噸,成交總額613236元。

在深圳啟動的碳交易市場,華為、中興、富士康、比亞迪等深圳知名企業(yè)已經正式確定被納入碳排放交易體系。而在國內新興的碳市場上,一些企業(yè)早就開始了自己的碳經濟戰(zhàn)略。“過去十年,深圳能源集團通過碳資產管理已經在聯(lián)合國和國內成功注冊了12個項目,成交了兩筆CDM的交易。我們在聯(lián)合國注冊的 CDM碳總量已經超過了300萬噸,提交注冊的有10萬噸,此外,我們在國內按照CCERS向國家發(fā)改委注冊的已經達到了35萬噸。”深圳能源集團副總經理曹宏認為,擁有低碳技術基礎的能源企業(yè)有足夠的碳排放資源和國際碳交易經驗,成為國內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下一步希望能將國際CDM與國內CCERs認證的碳排放量結合起來,進一步開發(fā)中國的碳交易市場。”作為深圳排放權交易所首單配額交易的最大賣家,深圳能源集團分別以10000噸配額賣給廣東中石油國際事業(yè)有限公司和漢能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成交價分別為每噸28元和30元,直接從碳交易中獲利 58萬元。

除了企業(yè)之外,機構和個人投資者也被允許進入“炒碳”行列。據深圳排放權交易所總裁陳海鷗介紹,投資者會員分兩類:一類為個人投資,需要一次性繳納會費2000元,每年交年費1000元,即個人首次投資的門檻為3000元,在排交所開戶的個人不限深圳戶籍;另一類為機構會員,一次性繳納會費50000元,年費30000元。據業(yè)內人士分析,開放非排放單位的機構及個人會員資格,主要目的在于保持整個碳市場的流動性充分,充分體現(xiàn)碳排放權資產投資價值,同時也能避免碳市場“有價無市”的困境。

圍繞碳市場概念,碳金創(chuàng)新產品也將“橫空出世”。據中廣核集團副總經理施兵透露,近期企業(yè)或將啟動國內首支碳債券的發(fā)行,該債券是以企業(yè)風電項目以及碳交易受益收益作為抵押,并與碳交易價格掛鉤的金融創(chuàng)新產品。為“淘金”新興碳市場,民生銀行、興業(yè)銀行、浦發(fā)銀行等商業(yè)銀行紛紛推出碳交易相關服務,研究開發(fā)合同能源管理貸款、排污權抵押貸款、碳排放交易理財產品、專項碳基金等產品。此外,有外資銀行透露,將在碳交易市場正式啟動之后,參與國內的環(huán)境交易。

排放權資本化存疑

對于碳市場的新興理念,不少企業(yè)仍然存在諸多疑惑,首當其沖的是經濟賬本的權衡。北京中創(chuàng)碳投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唐人虎曾透露一組數據,針對是否參與碳交易市場,他們對120多家企業(yè)展開過問卷調查,有80%的企業(yè)選擇的是等待觀望,“碳交易是否有實際的經濟收益,國家方面的立法及約束存在不確定性,如果沒有一個整體的碳交易市場氛圍,企業(yè)也不會主動融入和參與進去。”

哈爾濱商業(yè)大學金融工程研究所所長田立認為,碳強度達標并非一定通過減排來滿足,若具備一定自主定價權的企業(yè)可以通過提高產品市場價格來達到降低碳強度要求。與此同時,減排技術本身的經濟投入較大,排放權交易獲得收益能否平衡排放技術投入支出也很關鍵。排放權市場價值的高低應最終由其資本化結果決定,即將排放權成為企業(yè)生產資源。

同時,碳排放量的配額過量也是碳交易市場的核心問題。歐盟曾遭遇因配額過量而碳價格猛跌,最終導致碳市場萎縮的困境,全國試點城市均需要正視這一風險。據湯森路透碳點公司統(tǒng)計指出,未來三年,深圳將在體系內分配大約1億噸的配額許可,但是實際的最高限額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城市的經濟增長情況。涉及的排放量將從2013年的3100萬噸微降至2015年的2900萬噸。預計2013年至2015年的排放總量約為9000萬噸,比政府擬定的免費配額量要少1000萬噸,這也意味著企業(yè)的最終配額直接根據其實際經濟增加值按比例調整,否則將出現(xiàn)配額過量發(fā)放的風險。

深圳綜合開放研究院常務副院長郭萬達指出,碳強度指標不僅僅為了完成總量控制目標,政府側重點還在于結構調整,未來中國的碳市場應是多層次碳交易市場,除了電力部門之外,將制造部門納入碳交易市場將產生重要影響。與此同時未來碳排放權交易還會開展期貨市場,尋找碳交易市場的價格發(fā)現(xiàn)功能。

“碳排放權交易所必須有一個開放的體系,有一個開放的治理結構,有一個國際化的平臺。”在黃杰夫看來,中國需要破解碳排放權商品化的局限性,盡快建成全國統(tǒng)一的碳交易市場。加州碳排放權交易的經驗已經顯示出市場流動性的重要意義,碳排放權交易所應該承擔培育市場流動性的功能,通過交易所的運作產生碳價格信號體系,指導企業(yè)進行碳資產的管理以及企業(yè)建廠等內容。

中國碳市“跑步入場”

國家發(fā)改委2011年10月29日下發(fā)通知,批準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東、湖北和深圳7省市開展碳交易試點工作,要求在2013年啟動碳交易試點,2015年基本形成碳交易市場雛形。據發(fā)改委相關人士表態(tài),今明兩年國內7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省或試點市均將陸續(xù)上線,這也意味著中國碳排放權交易的“市場版圖”將日漸清晰。有預測稱,通過7省市試點,我國有望成為全球碳排放權交易第二大市場,覆蓋7億噸碳排放。

從設置碳排放交易試點到首個碳市場正式啟動,中國碳市場建設無疑進入一個快速發(fā)展時期,深圳碳交易平臺也試圖在交易產品規(guī)模、市場活躍性、價格穩(wěn)定等方面做大膽突破。“深圳在吸收歐盟的碳交易體系方面其實是借鑒很多,主要是在配額分配的方法方面,我們跨過歐盟的前兩個階段,直接到了歐盟第三個階段的分配。”深圳排放權交易所副總裁葛興安表示,從基本法進行配方分配,對于中國碳市場建設而言,跨度非常大。“整個信息化系統(tǒng)、政府儲備等都借鑒了國外碳交易市場的很多經驗,比如在建筑碳交易方面,可能考慮由政府以固定價格向建筑物業(yè)回購超額配額,鼓勵建筑物節(jié)能減碳。”

據了解,深圳碳排放量整體交易體系建設以碳強度下降為目標,所謂碳強度就是單位工業(yè)增加值碳排放量。相比歐盟絕對的總量控制,相對總量控制下的配額方法仍然基于國內工業(yè)發(fā)展階段的考慮,由于基礎能耗仍然較大,需要以碳強度來控制碳排放。為保證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有效性,此次深圳碳排放權交易平臺被設定為碳排放強制交易市場,即政府無償給企業(yè)一定的碳配額,企業(yè)和大型建筑業(yè)主必須參與節(jié)能減排,一旦未完成節(jié)能減排義務,須通過碳交易市場購買碳額度,為其多排的二氧化碳買單。如果拒不履約,政府將有權對企業(yè)采取罰款等處罰。按照深圳碳交易試點規(guī)則,企業(yè)每年最多可以出售配額的10%,如100萬噸配額,最多可售出10萬噸,如果減排到80萬噸,則可將差額20萬噸全部售出。

不過,未來從區(qū)域交易平臺體系擴展到全國之后,將難免會遇到更大的系統(tǒng)性難題。依照歐盟經驗,碳交易體系的搭建是一個“金字塔”結構,從基礎排放數據統(tǒng)計,到技術和規(guī)則配套,再到交易管理辦法和管理平臺設計。而中國的碳市場建設卻呈現(xiàn)“倒金字塔”結構,先有國家目標、規(guī)劃和管理辦法,再一層層看需要哪些配套,底部卻沒有基礎數據作為金字塔塔底的支撐。

除了全國體系設立的難度之外,期貨市場的發(fā)展對于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成熟也極為關鍵。由于歐洲排放權交易所的發(fā)展涉足了期貨市場的發(fā)展,未來中國碳排放權期貨產品的推出也被認為在情理之中。針對碳期貨業(yè)務,深圳排放權交易所總裁陳海鷗曾表態(tài)稱,正在就期貨業(yè)務方面進行,未來將與國內外金融機構合作,加強碳排放權交易期貨和衍生品市場的合作,開發(fā)低碳金融產品,以吸引更多機構參與到碳市場中來。

 

原文轉發(fā):http://www.tangongye.com/CarbonAsset/NewShow.aspx?id=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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