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月1日開始,天然氣如果想漲價必須聽取三方面意見。這是記者昨日上午從南京市燃氣管理處獲得的消息。伴隨著《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實施,如果使用超期服役的燃氣器具除了被責令整改也將面臨經濟處罰。
《條例》第二十三條明確規(guī)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確定和調整管道燃氣銷售價格,應當征求管道燃氣用戶、管道燃氣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
燃管處副處長夏軍表示,《條例》中提到的管道燃氣就包括天然氣。如果南京民用天然氣年內上調價格,就需要在漲價前充分聽取三方面的意見。
《條例》第二十七條對燃氣用戶的用氣行為予以規(guī)范。燃氣用戶應當遵守安全用氣規(guī)則,及時更換國家明令淘汰或使用年限已屆滿的燃氣器具、連接管等。
此外,第二十八條共規(guī)定了七款禁止性行為,其中第四款對“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戶內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裝置”的行為,燃氣管理部門將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戶個人可以處1千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還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燃管處副處長夏軍透露,根據去年燃氣安檢的情況,目前有700多戶仍在使用國家已經明令禁止的直排式熱水器,7000多戶煙道未出戶或者說未安裝煙道,還有近萬戶天然氣連接管有漏氣隱患。
燃管處副處長夏軍表示,南京港華已有300萬立方米液化天然氣儲罐,今年二期將擴容,總的儲備量達到600萬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