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頻道

娓娓工業(yè)
您現(xiàn)在的位置: 中國傳動網 > 技術頻道 > 技術百科 > 動力鋰電池出海遇"碳考驗"

動力鋰電池出海遇"碳考驗"

時間:2022-06-17 13:58:09來源:鉅大LARGE

導語:?目前,實現(xiàn)碳達峰、碳中和是全球多國的共識,不少國家推出了嚴苛的法規(guī)措施來加快"雙碳"目標的達成,這給我國動力鋰電池等的出口帶來新的挑戰(zhàn)。

  目前,實現(xiàn)碳達峰、碳中和是全球多國的共識,不少國家推出了嚴苛的法規(guī)措施來加快"雙碳"目標的達成,這給我國動力鋰電池等的出口帶來新的挑戰(zhàn)。"在歐盟等地區(qū)、國家加強環(huán)保的大背景下,外國客戶已經給我們提出了非常明確的減碳和回收要求,如寶馬、大眾、奔馳、雷諾、沃爾沃等整車公司,對低碳生產、材料回收、LCA(電池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都有了明確要求,這對動力鋰電池公司來說挑戰(zhàn)很大。"近日,欣旺達電池總裁梁銳在某行業(yè)論壇上提出了動力鋰電池出口面對的新問題。

  對此,中汽數(shù)據有限公司資深主管王攀認為,從全球視角來看,涵蓋動力鋰電池全生命周期的"碳壁壘"已經形成。

  設置"碳壁壘"正成為發(fā)達國家和地區(qū)普遍做法

  伴隨著世界多國及地區(qū)碳達峰、碳中和計劃的實行,以遏制碳排放的"碳壁壘"正在成為一種新的現(xiàn)象,并逐漸成為普遍做法。

  "‘碳壁壘’也稱為綠色貿易壁壘,一般而言,是指出于實現(xiàn)‘雙碳’目標的要,為了保護環(huán)境而直接或間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進口貿易的措施。原則上重要包括落實‘雙碳’方針的階段性目標、國際和區(qū)域性的環(huán)保公約、國別環(huán)保法規(guī)和標準、ISO14000環(huán)境管理體系和環(huán)境標志等自愿性措施、生產和加工方法及相關要求。"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國際經貿研究中心研究員徐伯楠在接受《我國汽車報》記者采訪時談到,在全球新一輪貿易競爭中,發(fā)達國家和地區(qū)利用自身技術優(yōu)勢和良好工業(yè)基礎,先后出臺各種碳排放法規(guī)、標準等創(chuàng)新制度安排,目的在于在"雙碳"進程中保持自身的優(yōu)勢,同時又希望達到抑制不符合自己要求的包括動力鋰電池在內的產品輸入的目的。近年來,包括歐洲,美國、日本等國家和地區(qū)都在研究碳關稅等"碳壁壘"措施。其實,美國此前已經對進口的化工石油等制品提高了附加稅,雖然名稱上沒有碳,但實質是針對碳排放制定的。其中規(guī)定了相關有害物質的限定指標,超出指標者一律禁止進口。下一步,會不會將類似措施用在動力鋰電池等的進口上尚需觀察,因為動力鋰電池產品中也涉及多種化工原材料。

  "和動力鋰電池直接相關的‘碳壁壘’具體措施,重要包括以下幾種。"廣東產業(yè)經濟調查研究中心研究員孫國海在接受《我國汽車報》記者采訪時介紹,一是碳關稅。目前,歐洲的碳關稅是按照化石燃料燃燒后排放二氧化碳及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合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等溫室氣體所征收的稅,涉及動力鋰電池等相關進口產品,目的是促使生產公司選擇節(jié)能低碳高效的生產方法、技術、工藝和產品;二是碳標簽。按照現(xiàn)在歐盟的規(guī)定,碳標簽基本涵蓋了動力鋰電池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跡,即包括從原料、制造、儲運到回收、處理、再利用全過程的碳排放量,要以產品標簽、數(shù)字量化的形式標注并告知客戶;三是碳減排證明。重要針對動力鋰電池等進口產品,要求產品出口國和進口國具有相當?shù)奶紲p排措施,或者生產者必須獲得碳減排配額并在產品進口時附碳減排證明。這一措施要求動力鋰電池生產者在生產階段就承擔起和進口國同類生產者相等的碳減排義務。有關一些發(fā)展我國家和新興經濟體而言,由于難以短時間內達到這樣的高標準,會削弱其動力鋰電池產品的競爭力;四是發(fā)達國家降低碳排放的相關政府補貼、政府采購政策。開發(fā)降低碳排放的技術所需資金巨大,發(fā)達國家往往會給予動力鋰電池及電動汽車生產公司一定的政府補貼,并有可能采取一定的政府采購措施,從而使進口產品在價格、市場上失去優(yōu)勢,由此形成了碳相關的貿易壁壘。

  "此外,歐美等地區(qū)在‘雙碳’目標名義下,還有些措施直接針對動力鋰電池進口產品。"北方機械工業(yè)研究會對外貿易分會顧問常德全在接受《我國汽車報》記者采訪時說,一是目前歐美等地區(qū)已經有多個國家實行了綠色環(huán)境標志,認證的程序復雜、手續(xù)繁瑣、標準嚴格,新增了動力鋰電池生產公司的生產成本和交易成本。如加拿大的"環(huán)境選擇方法"、日本的"生態(tài)標志"和歐盟的"歐洲環(huán)境標志"等;二是對動力鋰電池生產制造提出要求。如針對動力鋰電池產品制造中所采用的原材料中有害物質的含量、生產過程中的碳排放乃至產品使用中的碳排放指標等,而且相關指標及標準基本都是發(fā)達國家制定的,為很多發(fā)展我國家、新興經濟體設置了壁壘。在國際標準組織的ISO14000環(huán)境管理系統(tǒng)中,要求產品從生產前到制造、銷售、使用以及最后的處理都要達到標準。同時,如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國際電信聯(lián)盟(ITU)等國際組織也在大力推行降低碳排放的標準,這都對動力鋰電池的制造及出口出現(xiàn)直接影響。

  一直朝著"雙碳"目標奔跑的歐盟,近年來持續(xù)推出有關新政策、新舉措。"今年一月二十六日,歐盟向世貿組織(WTO)通報了《有關電池和廢電池的法規(guī)提案》,將現(xiàn)行電池管控方式由指令上升為法規(guī),目的是確保進入歐盟市場的動力鋰電池在全生命周期中都能可持續(xù)、高性能和安全可靠。"江蘇新能源汽車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員欒志杰向《我國汽車報》記者表示,2019年十二月,歐盟就推出"歐洲綠色協(xié)議",確定2050年前實現(xiàn)碳中和。2020年一月起,碳關稅進入歐盟立法快車道。今年三月十日,歐洲議會通過了《邁向和WTO兼容的歐盟碳邊境調節(jié)機制》。今年六月底,歐盟《氣候變化法》通過立法程序,正式將2050年前實現(xiàn)碳中和目標變?yōu)閺娭菩缘姆杉s束。七月十四日,歐盟正式出臺"碳邊境調節(jié)機制",即碳關稅機制。由此,也為發(fā)展我國家的動力鋰電池等產品出口帶來新的"碳壁壘"。

  山東省對外經貿研究院研究員孟祥騁則向《我國汽車報》記者介紹了"碳壁壘"在歐洲和美國的差別。他說,美國正在研究的是針對碳排放量較大的國家和地區(qū)所有進口產品進行征稅,重要針對目標是涵蓋進口國的所有產品。歐盟則是針對動力鋰電池等某一類或幾類產品,兩者思路不同,指向也有所不同。總體上看,歐盟的法規(guī)覆蓋廣、要求嚴,細則不確定性大,其碳足跡計算方法、綠電使用的認可、再生材料使用比例等要求,對未來全球動力鋰電池產業(yè)和貿易將出現(xiàn)重大影響。

  "在這樣的政策背景下,從汽車全生命周期關注碳排放,實現(xiàn)科學有效降碳脫碳漸成國際趨勢,海外政策法規(guī)有關動力鋰電池的管控越來越嚴格。"王攀認為。

  時間緊任務重動力鋰電池公司備感壓力

  有關"碳壁壘"帶來的影響,我國不少動力鋰電池公司已經有了切身體會。

  "歐盟已經率先對包括動力鋰電池在內的多種工業(yè)產品進口提出了碳關稅要求,并將于2023年起對進口的動力鋰電池等相關產品征收碳關稅,這有關我們出口歐洲來說是個新的考驗。"浙江浩迪新能源有限公司總工程師韓玉文在接受《我國汽車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歐美亞等出口目的地中,歐洲是率先對進口動力鋰電池等產品制定碳關稅者之一。碳關稅的提出對我國動力鋰電池公司帶來的影響重要表現(xiàn)在,一是會提高動力鋰電池出口成本;二是對動力鋰電池全生命周期會提出要求,包括原材料采購、生產制造、使用、回收等環(huán)節(jié)都要減少碳排放。"我國部分動力鋰電池公司對此感到有一定難度,比如一些化學物質含量要達到歐盟標準,就要對電池產品進行技術改造,之后還要再次進行驗證,這不僅要組織技術力量去實行,也要較多資金和時間投入。"韓玉文說。

  "我們也收到了歐洲客戶轉發(fā)的歐盟相關規(guī)定,對動力鋰電池的減碳要求基本是一年一大步,越來越嚴格。"山東魯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梁書炳向《我國汽車報》記者表示,歐盟2023年一月一日起將征收碳關稅;根據《歐洲電池和廢電池法規(guī)》的要求,歐盟將自2024年七月一日起要求進口動力鋰電池產品及本土生產的動力鋰電池產品都必須聲明碳足跡;2026年一月一日起必須按碳強度對動力鋰電池產品進行標記,即啟用碳標簽制度;2027年七月一日起將出臺碳足跡限值,超過限值的動力鋰電池產品將不能進入歐盟市場。為了應對越來越高的"碳壁壘",國內動力鋰電池公司要對整個產供銷體系進行全面改造,這提高了動力鋰電池生產公司的出口成本。

  在目前的生產條件下,國內動力鋰電池公司對滿足歐洲等地的高要求感到吃力。"要達到對方的要求并不容易。"四川思邁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技術開發(fā)中心主任唐亦鑫向《我國汽車報》記者介紹,國外研究機構曾計算過,按照電力供應中火電占比70%、一輛純電動汽車所搭載的動力鋰電池電量50度計算,生產出電池成品會帶來碳排放約近1噸左右。碳關稅的價格是按照動力鋰電池碳排放量以及歐盟的碳交易價格推算的,雖然這一價格隨著市場變化有起伏,但今年五月歐盟碳交易價格已升至每噸55.1歐元(約合人民幣近410元),因此,不排除碳關稅開始實行時價格還會上浮的可能。

  "明年起歐盟將有一系列針對動力鋰電池進口的規(guī)定開始實行,國內一些動力鋰電池出口公司對此感到很緊張。"江蘇興業(yè)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劉通告訴《我國汽車報》記者,根據2020年十二月十日歐盟委員會公布的新版電池法規(guī),歐盟將對歐洲進口的動力鋰電池產業(yè)鏈實行更為全面的監(jiān)督,要求投放到歐盟市場的電池在其整個生命周期內都是可持續(xù)、循環(huán)、高性能和安全的。具體規(guī)定中,包括引入碳足跡、碳排放量、原材料供應、可再利用原材料使用比例等內容,該法規(guī)將于2022年一月一日生效;同時,后續(xù)在2024年七月一日至2027年之間,將要求標明碳足跡,以及申報動力鋰電池可回收的鈷、鉛、鋰和鎳等含量;2030年開始實行最低回收量配額,鈷建議配額為12%,鉛為85%,鋰和鎳的建議配額為4%;2035年起,鈷、鋰和鎳的配額門檻將分別提高到20%、10%和12%。"我國動力鋰電池出口公司都在緊鑼密鼓作準備,第一步是先滿足明年一月起實行的新標準。距離新標準實行時間越來越近,國內公司假如還不重視的話,部分實力不足、難以盡快提升產品技術含量的中小公司的動力鋰電池產品有可能會被阻擋于歐盟市場之外。"劉通說。

  除了碳關稅,歐洲等地日益嚴格的排放標準,同樣考驗著動力鋰電池公司。"在歐盟現(xiàn)有綠色標準中,對在歐洲生產的乘用車的碳排放量標準是95克/公里,到2025年則降到81克/公里,2030繼續(xù)下降至59克/公里,每超標1克將罰款95歐元(約合人民幣705元)。目前的規(guī)定就已經對國內出口的動力鋰電池原材料使用、重量等多項性能指標出現(xiàn)了影響。"廣東江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藝總監(jiān)姜振庭向《我國汽車報》記者談到,這樣的"綠色壁壘"正在倒逼我國動力鋰電池公司在原材料選擇、技術、工藝上盡快作出適應和改變。

  "‘碳壁壘’給我國動力鋰電池公司帶來了挑戰(zhàn),也給我們這些從事動力鋰電池出口貿易的公司增添了壓力。"深圳一家不愿具名的外貿公司負責人向記者表示,近年來,由于疫情及其他因素影響,歐美日韓等地的貿易政策屢屢變化。隨著"雙碳"目標的提出,"碳壁壘"也隨之出現(xiàn)。雖然"碳壁壘"不像其他的貿易壁壘那樣令人難以接受,但是有關貿易商和動力鋰電池生產公司而言,都意味著要付出更多的資金和時間來作出調整和適應。"這也讓貿易商提高了市場‘嗅覺’,我們會隨時關注海外相關政策的變化,及時和出口公司共同商討應對的辦法。"該負責人說。

  應對碳壁壘要防止單打獨斗和互相拆臺

  戴姆勒已將碳排放指標作為選擇供應商的一個重要標準,并表示下一代某些動力鋰電池僅可使用可再生能源生產;寶馬也和供應商達成協(xié)議,必須使用綠色電力生產電芯;沃爾沃則提出,到2025年,全球供應鏈相關的碳排放減少25%,同時表示原料環(huán)??苫厥帐沁M入沃爾沃采購名單的重要依據;保時捷要求其近1300家零部件供應商采用可再生能源,并表示其旗下旗艦電動汽車TaycanCrossTurismo將成為全球首輛全生命周期碳中和的汽車,假如供應商不能滿足保時捷的碳排放計劃,保時捷將不再和之簽訂合同。為適應本國或地區(qū)的新政策,歐美車企對動力鋰電池供應商提出了新的要求。

  應對"碳壁壘"時間很緊迫,任務也很艱巨。我國公司管理學會出口公司分會專家崔策勤建議動力鋰電池公司,一是要有針對性地加強技術創(chuàng)新,以技術創(chuàng)新驅動電池產業(yè)鏈各環(huán)節(jié)。從發(fā)展趨勢來看,動力鋰電池產業(yè)鏈實現(xiàn)碳中和是趨勢,也是提高動力鋰電池出口公司自身競爭力的重要途徑。有關動力鋰電池公司而言,減少碳排放的關鍵在于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在供應鏈中從電池的開發(fā)設計到研究試制,從批量生產到原材料選用,幾乎各個環(huán)節(jié)都可以深入挖潛,減少碳排放。二是提高關鍵材料的回收利用率,著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資源利用水平,這是動力鋰電池生產公司實現(xiàn)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路徑之一。此外,假如能綜合利用二手鋰電池中的鋰、鎳、鈷、銅等資源,可以做到每千瓦時碳排放0.19噸的減碳效果。三是完善動力鋰電池碳排放標準體系建設,探索建立包括動力鋰電池、正負極材料、電解液、隔膜、銅箔等環(huán)節(jié)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的標準體系,以嚴格的減碳技術指標應對動力鋰電池產品出口的新要求。

  "適應出口市場新變化,要國內動力鋰電池公司轉變競爭理念,不再僅僅依靠拼數(shù)量取勝,而更多應該靠低碳新技術、高質量產品去參和國際市場競爭,以自身實力去打破‘碳壁壘’。"徐伯楠認為,有條件的國內動力鋰電池公司應積極參和國際組織的相關技術標準制定工作,加強和出口目的地國及客戶的交流,及時掌握對方政策變化情況,以便能快速應對。"海外市場能否成為國內動力鋰電池公司新的盈利上升點,也取決于這些因素。"徐伯楠說。

  "辯證地看,面對海外市場的‘碳壁壘’等不利因素,我國動力鋰電池出口既有挑戰(zhàn),也有機遇。"孫國海認為,一方面,我國動力鋰電池產業(yè)鏈的競爭水平在不斷提升;但另一方面,在一些關鍵核心技術環(huán)節(jié),仍存在亟待改進之處,國際市場的"碳壁壘"也在倒逼我國動力鋰電池公司加速技術創(chuàng)新和轉型升級的步伐。

  事實上,我國動力鋰電池公司包括CATL、遠景動力、億緯鋰能、孚能科技、蜂巢能源、中航鋰電、國軒高科等都已經開始著力加強動力鋰電池生產制造過程中的碳減排。同時,為構建電池"碳足跡",動力鋰電池公司也在聯(lián)手上游材料、資源、設備等公司,共同對碳排放的數(shù)據進行監(jiān)控。

  在應對"碳壁壘"的過程中,產業(yè)鏈能否攜起手來成為新的課題。"在技術創(chuàng)新、參和市場競爭、努力破解‘碳壁壘’問題上,公司當然會全力以赴,但還有一部分工作要公司之間聯(lián)手和有關方面的支持。"韓玉文表示,一是在國內同行公司之間,針對"碳壁壘",要共同攜手。應該防止單打獨斗,尤其是不能重演前些年曾經出現(xiàn)過的在出口遇阻時互相打壓的現(xiàn)象。二是希望有關部門組織專業(yè)資源,對動力鋰電池公司進行技術和業(yè)務指導,提升公司應對"碳壁壘"的能力。三是"碳壁壘"涉及整個動力鋰電池產業(yè)鏈,希望產業(yè)鏈上下游之間也要加強協(xié)作。

  "有關方面應該積極呼應公司需求,推動公司之間的協(xié)作。"孟祥騁認為,一是有關部門要推動相關出口公司建立行業(yè)聯(lián)盟,加強公司之間的協(xié)調和協(xié)作,既要提高共同應對能力,也要切實防止前些年出現(xiàn)過的國內出口公司之間互相拆臺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二是要指導動力鋰電池上下游公司之間建立協(xié)作體,打通減碳的內部壁壘,實現(xiàn)更好地協(xié)作;三是有關部門應該充分利用或組織相關資源,為動力鋰電池出口公司供應應對"碳壁壘"的政策、技術、組織、管理、外貿等知識指導,全面提升出口公司應對"碳壁壘"的能力。


標簽: 鋰電池

點贊

分享到:

上一篇:焊接機器人可焊接中厚板嗎?焊...

下一篇:斷路器型號和規(guī)格

中國傳動網版權與免責聲明:凡本網注明[來源:中國傳動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和視頻文件,版權均為中國傳動網(www.treenowplaneincome.com)獨家所有。如需轉載請與0755-82949061聯(lián)系。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須注明來源“中國傳動網”,違反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網轉載并注明其他來源的稿件,均來自互聯(lián)網或業(yè)內投稿人士,版權屬于原版權人。轉載請保留稿件來源及作者,禁止擅自篡改,違者自負版權法律責任。

網站簡介|會員服務|聯(lián)系方式|幫助信息|版權信息|網站地圖|友情鏈接|法律支持|意見反饋|sitemap

中國傳動網-工業(yè)自動化與智能制造的全媒體“互聯(lián)網+”創(chuàng)新服務平臺

網站客服服務咨詢采購咨詢媒體合作

Chuandong.com Copyright ?2005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粵ICP備 14004826號 | 營業(yè)執(zhí)照證書 | 不良信息舉報中心 | 粵公網安備 44030402000946號